北京林学会章程
(2025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5年5月
《北京林学会章程》经北京林学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现予以公开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北京林学会,
英文名称 Beijing Forestry Society,
缩写 BFS。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北京地区林业科技工作者自愿联合发起成立,
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属于学术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团结、动员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
通过开展国内外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刊物编辑、科普宣传和产业推动等活动,
为实现首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北京市。
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7号。
本会活动资金:伍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