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学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 2023-03-30 18:00:00
- admin 原创
- 496
北京林学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会的正常运转和为会员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经费开支,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会费为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取,本着“取之得当,用之有度”的原则。
第三条 以下会费标准及用途根据学会《章程》(2019年修订版)确定;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缴纳。
第四条 会费收取的具体标准
(一)普通会员 30元/年,每届收取一次;
(二)学生会员 20元,每届收取一次;
(三)专业会员 50元/年,每届收取一次;
(四) 团体会员 1000元/年,每届收取一次;
第五条 会费收取的方法
(一)北京林学会办公室现场收缴;
(二)会员所在单位统一征缴;
(三)会员通过网银向北京林学会账户汇款或前往柜台办理电汇手续。
北京林学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林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银行账号:11-0208 0104 000 4860
第六条 学会会费主要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并主要用于开展会员活动,会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会费的管理
(一)本会会费由学会秘书处负责管理;
(二)会费的收支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社团年检时向社团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三)会费收支情况由学会秘书处每年向会员公布,并接受理事会的审查。
第八条 本办法经2019年10月27日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ontact Us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218室
- 电邮:bjfs@bjfs.org.cn
- 邮编:100029
- 电话:010-84236246
- 微信公众号:北京林学会
- 传真:010-62385455